宁陕县红十字会三个明确规范救助药品发放

作者:来源:发布日期:2011-10-20 1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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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冬春交替正值流感高发期,为切实将省十红十字会援助的价值53640元的莲花清瘟颗粒发放给最需要帮助的群众,真正发挥扶危济困的作用,宁陕县红十字会专门下发文件,对药品发放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。
    一是明确发放对象。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红十字会的要求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无偿、透明的原则,以贫困患病群众为发放对象。
    二、明确发放程序。在发放捐赠药品时,由有资质的医生为患病群众进行诊断后对症免费发药。同时,做好药品发放登记,并及时将药品发放登记表格送交县红十字会备案。
    三是明确发放纪律。严禁对捐赠药品变卖或收取款项,县红十字会将不定期对此次药品发放工作进行抽查,发现违规行为,县红十字会有权收回所赠药品,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作出处理。
本次救助药品将通过9个乡镇卫生院发放给贫困患病群众,预计将有2000人从中受益。

(来源:宁陕县红十字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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